准予迁入证明换补领办理条件有哪些?需要哪些材料?
问:准予迁入证明换补领办理条件有哪些?需要哪些材料?
答:
办理条件:
公民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登记,因公安机关发给的户口《准予迁入证明》丢失、损坏、过期失效的,应当由本人或监护人向原签发的公安机关申请换发或补发户口《准予迁入证明》。
所需材料:
(1)申请书;(2)损坏、过期失效的,应提供户口《准予迁入证明》;(3)丢失的,应提供丢失情况说明(在申请书中已写明情况的不提供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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